如何申办世博会
发布时间:2009-07-14
如何申办世博会
       一个国家申办世界博览会必须遵从以下几个步骤:
 
       ①申办:按国展局规定,举办注册类世博会的申请应在开幕日期前最多9年、最少5年提交。认可类世博会的申请应在开幕日期前最多5年、最少4年提交。世博会申办国要向国展局交纳10%的注册费。申请函包括开幕和闭幕日期、主题、组织者的法律地位等。BIE将向各成员国政府通报这一申请,并告知他们自通报到达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他们是否参与竞争的意向。
 
       ②考察:在申办国提交申请报告的6个月后,国展局执行委员会将根据规定组织考察,以确保世博会的可行性。考察活动由一位国展局副主席主持,若干名代表、专家及秘书长参加。所有费用由申办方承担。考察内容包括:主题及定义、开幕日期与期限、地点、面积(总面积,可分配给各参展商面积的上限与下限)、预期参观人数、财政可行性和财政保证措施、申办方计算参展成本及财政与物质配置的方法(旨在降低各参展国的成本)、对参展国的政策和措施保证、政府和有兴趣参与的各类组织的态度,等等。
 
       ③投票:如果申办国的准备工作获得考察团支持,全体会议将按常规在举办日期之前8年左右决定注册类世博会举办国,在举办日期之前5年左右决定认可类世博会举办国。如果申办国不止一个,全体会议将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在一轮投票中获三分之二以上票数的国家,即可获得举办权。若无一国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将再次投票,每次投票中票数最少的国家被淘汰,在最后一轮投票中,根据简单多数原则确定主办国。
 
       ④注册或认可:获得举办权的国家要根据国展局制订的一般规则所确定的复审和接纳文件,向国展局申请注册或认可。注册类世博会的注册申请最迟应在开幕日5年前提交给国展局,认可类世博会的认可申请最迟在开幕日3年前提交。提出注册或认可意味着举办国政府正式承担其申请时提出的责任,认可国展局提出的标准,以确保世博会的有序发展,保护各成员国的利益。国展局在收到注册或认可申请时,将向申办国政府收取90%的注册费,其金额按国展局全体会议通过的规则确定。
 
       在世博会举办过程中,申办国政府任命政府总代表、政府代表。国际展览局通过政府(总)代表联席会议和政府(总)代表联席选举产生的指导委员会对世博会进行管理,指导委员会、世博会组织者始终与国际展览局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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