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决定共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39项;下放管理层级的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25项属于涉密事项,按规定另行通知。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85项)
2.国务院决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实行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9项)
3.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6项)
国 务 院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
项目目录(385项)
部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注 |
商务部 |
134 |
台湾企业来大陆参加一般性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7〕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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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内地赴港澳招商办展活动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赴港澳地区招商办展等经贸活动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3〕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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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内地赴港澳参展活动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赴港澳地区招商办展等经贸活动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3〕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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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实行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
项目目录(39项)
部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注 |
商务部 |
21 |
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办单位资格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国办函〔2000〕76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审核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办单位资格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4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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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
政审批项目目录(46项)
部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下放管理 |
备注 |
商务部 |
7 |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地方使用部分)资金计划备案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 |
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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